这本书经常被人推荐,但我开始以为它是一本非常小清新、文学性很强、故事性很浓的小说。然而,看了三分之一后,我才发现自己满脑子问号,不明白为什么这本书这么多人推荐。
《月亮与六便士》的篇幅并不大,一天只需要2-3小时的阅读时间,因为每章都相对较短,所以三天就能读完这本书。
说实话,我因为对外国人名字没有兴趣,而且开始读这本书时与我之前对它的期待相去甚远,所以放弃了第一次的尝试。但这一次我决定耐下心来读,一口气读了100页。但说实话,它确实和我之前的想法完全不相关。
小说以作者的视角,围绕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回忆他和主人公发生的事情以及他从别人那里了解到的主人公的事情。
首先,我对他一心追求“画画”这一爱好表示困惑。虽然他的生活安逸幸福,但他却只想画画。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他会为了画画而抛妻弃子。而且他的性格非常怪诞,这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他不像世俗之人,为什么他会如此荒谬、不懂礼貌?另一方面,为什么他一生都没有勇气去做一个百毒不侵、自由洒脱、肆意妄为的人呢?
这样的态度让我想起前段时间读完的《傲慢与偏见》。虽然伊丽莎白很有教养,但她不妨碍她勇敢。她绝不做拜金主义的凌霄花,绝不刻意逢迎去取悦善良的人。在道德允许范围内,她只做让自己舒服的事。
读书是一种享受,通过书籍我们能够了解他人的人生,观察世界的百态,思考自己人生的可能性和局限性,努力突破思维的限制,尽可能创造美好的一生。(我曾想用“完美”来形容,但我发现这太过绝对了,而且也不够轻松。要想过上快乐顺遂的生活,轻松感非常重要。)
译者徐淳刚在译后记里引用了王尔德的话来概括《月亮与六便士》:“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尽管小说中的例子非常极端,可能译者的理解也比较浅薄,但从表面上看,这句话可以概括这本书的中心思想。然而,我觉得这不能完全概括毛姆笔下斯特里克兰的全部行为和思想,我认为他更加纯粹。
有一天,我和朋友谈到这本书,我说我完全不理解主人公为什么抛妻弃子,导致朋友的妻子爱上他并自杀。他毫无悔意,我感觉这与我毫无关系。我说虽然我理解他为了追求理想而离开自己的生活,但我无法理解甚至不允许他有如此冷血和事不关己的态度。朋友说了一句话戳中了我,他说,纯粹的人是很有吸引力的。
作者毛姆在小说中进行夹叙夹议,甚至在小说中分析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写这本书,这种随性又自在的写作风格让我非常震撼。特别是在描写主人公最后画的那幅作品时,当我阅读那些文字时,我感觉自己也像医生一样,在灵魂上受到震撼。“既美丽,又污秽”,这种充满矛盾的描述具有一种吸引力。
当然,我也非常感谢译者,尤其是在关键部分使用精确的词语。尽管我没有看过原著,但我被中文的语言所打动、激发和震撼。对我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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