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老师这本书,有两个问题让我引发了我的思考。
其一:如果一个国家正在遭受战火或者自然灾害,在他们已经失去保护文物的能力下,是不是应该交由相对安全或者有保护能力的国家保管呢?
等等,为什么说“应该”呢?艺术品是一个国家或民族源远传承的文化背景和文化底蕴,是文明留下不灭的物质和精神印记。换句话说,艺术品是国家的文化遗产,艺术品一旦遭到破坏,那么很有可能直接导致本国的民族文化消失。与其说,“应该”保护艺术品,不如说,“不应”使其毁灭。
如果话只说一半,确实可以考虑转由他人保管,但事实往往不会有和平的结果。生母与养母哪个更亲的问题此时就扯不清了。如果没有我,他就不能诞生!可如果没有我,他就不能活下来。艺术品只有在属于自己的环境中才能发光!艺术品是全人类的财富,应该让更多人看到。
看到腰老师在书中举出众多例子,有一个不可思议的现象,那就是被偷走的画反而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另一个问题是,画家有没有权利破坏自己的作品?
破坏画作,往往是某些疯人的他们渴望用这种行为获取流量。但如果破坏者是作者本身呢?
68岁的莫奈在画展前期,毁掉了自己的15幅作品。 现代艺术家格哈德·里希特破坏了自己的60件作品。 大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烧毁了自己攒了20年的论文和通信手稿。 波普艺术家贾斯珀·约翰逊销毁了自己早年间大部分作品。
艺术品是商品吧。那它有保质期吗?它是不是会一直贴着艺术家的名牌,也就是说艺术家要始终为他的作品负责。那么他有没有权利去珍惜自己的羽毛。
这是一本讲述艺术品所承受的灾难的书。有趣的是,这些灾难不仅仅来自于恶人之手,也来自创作者之手,甚至是保护者之手。(有的文物经过修复,活生生变成一幅人神共愤.jpg)
PS:腰老师,话说这个帅气的大照片,按照惯例的话是不是应该放在最后一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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