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不出比作者更好的使用第一人称回述形式的纯文学作家了。别人大多是讲述现在的故事,偶尔作一回述。该书作者正好反了过来,主要讲述过去了的往事,至于现在,那也是为了叙述节奏,不时返回来调整一下情绪,然后再重新进入过去。他营造悬念的手法非常自然,一点点挥散记忆的迷雾。
相较于法国作家莫迪亚诺那“我的过去一片朦胧……”犹如大雾弥漫中手持火把照亮一条记忆的小路,作者的回述方式更像一块块拼图被他信手拈来般逐步拼出完整的图案。作者的匠心还体现在回忆的不规则上,因而会在几个时间点上跳跃,尽可能模拟现实里回忆的特点,又在力求清晰的原则上避免了意识流的外溢,始终集中飞驰在表述主题的赛道上。“越是非现实的内容,在叙事上越要逼真。”作者会不时提醒我们,凯丝是主人公也是回述者,他控制着凯丝有节奏地跳出往事,来强调她是在回忆这件事。她回忆着,讲述着,当然会忘记一些事,或一些事只是模糊记得不太真切了也许不重要,同时也会特别清晰地记得另外一些事并着重讲出来,尤其那些闪亮的细节、转折和心理及情绪变化,那是回忆的重点和意义所在。作者的回述有着清晰的斧凿痕迹,每当开始回忆一段往事时,他都要先说发生了某件事,然后再详述该事件,这种过渡方法,仿佛是告诉我们他又站到跳板上了,并随之跳入记忆之河。
正像凯丝由汤米陪伴着在诺福克找寻丢失的磁带,找寻那首念念不忘的歌曲“莫失莫忘”时,无比快乐地沉浸于找寻本身一样,凯丝通过回述记忆中的露丝、汤米和有关黑尔舍姆的一切,也是一种找寻,并享受于这样的找寻本身,其结果已显得不那么重要了。他们的命运及追寻,像一面镜子照亮了我们的命运,在关于自身真相这一点上,他们比我们要幸运,因为我们有些更大更深的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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