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局外人》,前后也就看过三遍(现在正在看法文原版的),有一段时间也常以局外人自比:不愿遵从既定的规范法则,只愿遵从内心的真实。
在许多积极入世的人看来,默尔索多少有些不可理喻:他在母亲死后毫不悲伤,甚至在母亲死前也没有多少“孝”的表现。毫无原则地帮朋友作证;与姑娘发生关系后无法给予承诺;最过分的是,竟然在杀死一个人后还能毫无愧意不思悔改。也许我们会因此谴责默尔索的道德与良心。也许作者正是在向社会的道德与良心发问。
所谓人情道德,是谁来定的准则。为什么老板在关心过职员的母亲后要像完成了任务似的松了口气为什么在死去母亲的人面前人们要摆出一份并无意义的同情为什么一个人在母亲葬礼后游泳做爱看喜剧电影会被认为有罪并且把这我们不断地重复和遵守也仅仅因为习惯于它们的存在。作者正是借一位站在一切之外的小人物之眼,揭开一切自以为是的面纱,露出其中荒诞而令人发笑的真相。
在我看来,默尔索是没有情的。正因如此,他才能看到更多人情的荒诞。我说他无情并不是对他进行指责,而是对对无情的指责而指责。其实很多人也并不像他们看起来的那样有情有义,他们只是害怕被指责无情无义而装作有情有义。这样的“情义”,反而成了枷锁、负累,使他们无法站出来承认真正的自我。
从这方面来看,默尔索显然幸福得多,尽管他被整个社会判定有罪并最终被判死刑。正如结尾他声称的那样,他“好像两手空空,但是我对自己有把我,对一切有把握,比他(神父)更有把握,对我的生活和即将来临的死有把我”。他之所以幸福,是因为他对自己真实,不会因为社会的观念把自己歪曲成他人希望的样子。
不仅人情关系是荒诞的,统治这个社会的司法、宗教也不可避免地具有荒诞性,这在小说第二部体现得尤为明显。从一开始,默尔索便是认罪的,虽然他毫无悔改之意。他从头到尾只有一套说辞,即他对当时场景最真实、最本来的认识。但是预审法官让他一遍一遍地重复事情的经过,甚至对他开第一枪和第二枪之间为什么有间隔的问题刨根问底纠缠不休。那时默尔索的沉默不是抗议,仅仅是因为不知道而已。而到后来,庭审时审讯的重点完全偏离,纠缠于他在母亲葬礼上竟然不哭的问题而给案子定罪。最好笑的是这句话:“他仍然让我说出自己的名字,尽管我很厌烦,我仍然想,说到底这是自然的,因为把这个人当成另一个人,问题就太严重了。”
这属于赤裸裸的嘲讽了。司法程序的荒诞性还体现在其他方面。比如说被告人的律师被当成被告人,而被告自己却虽身处其中反而好像置身事外。整个法庭都在谈论他,而他自己却没有发言权,仿佛在看别人的事。“所有的事在我没有参与之下进行,我的命运在不征求我的意见下决定了。”后来就算他真的能说什么,他也不想说了。“即使是坐在被告席上,听别人谈论自己也是很有意思的。”这是属于无奈的幽默。
在这部小说中,相较于人类司法而言,“上帝的司法”显得更加可笑。预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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