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几年再也不敢碰福克纳或者其他意识流小说了。这本书是我今年读过最费劲的一本。但是,这本书的体验感是十足的,对我来说相当于非魔幻版的1/4的《百年孤独》。由于写作角度更贴近角色,让读者更容易与角色共情,在粘腻的绝望之沼中共同沉浸。在我的视角,这本书讲的是人旧有的价值取向在面对生活变迁时的无奈与无力。
这本小说分为四个章节,除第二章是发生在肯丁自杀那一天外,其他三章都以复活节前连续的三天为背景,以各个角色各自的视角观察和回忆康普森家族没落的最后一段时光。
故事的第一章以小弟弟弱智班杰明的视角开始叙述。由于班杰明是弱智和哑巴,人们做什么事说什么话通常不会避开他。因此,第一章是全书最客观、全面、不带任何价值取向的视角。福特纳用穿插过去与现在的场景来模仿弱智分不清不同时空的特质,使这一章更难啃。然而,通过这种叙述方式,读者能够不输出价值判断地了解各个角色的经历,冷静地粗浅地认识他们。
第二章以大哥肯丁的视角展开叙述,事件发生于其自杀的当天,这可以说是整本书故事的开端。肯丁是家族的长子,肩负着整个家族的希望。父亲为数不多的出场几乎都是对他的教导,母亲提议卖掉家族最后一块土地好让他去哈佛读书。这些背景一路都压着肯丁喘不过气。在旧贵族价值体系之下,肯丁面对着妹妹凯蒂的失贞和自身对凯蒂的感情。与此同时,家族逐渐没落,生性敏感的他偏偏必须肩负理性冷静这些形容词,痛恨时间却对时间的感知尤其敏锐。在这些交错矛盾的痛苦之下挣扎着犹如溺水之人。尽管看起来像是他主动弃生活去死,但实则是他早已经失去了自己的生活。
第三章的二哥杰森是全书最黑暗的一章,讲述了复活节前日从小最被忽视的杰森在这一章里,时间的流逝终于变得正常。仿佛杰森是一个没有童年没有回忆的人,或者代表了他与自己过去做的割裂。杰森的性格卑鄙自私,甚至有可能不是康普森的亲血肉。作为家族的二儿子,他从小被人忽视,卑鄙的性格也是从小养成的。家族的传统价值观念对他的生活起不了任何指导作用,便只好完全颠覆。康普森家族的命运在肯丁那里灭失了希望,而在杰森手里则是被彻底摔碎。更讽刺的是,即使他偷鸡摸狗,省吃俭用,与所有人反目成仇,他依然得不到他想要的。通过利用凯蒂和其私生女小肯丁的关系所扣押的七千块钱,一下子被小肯丁全部偷走了。因其自身的卑鄙在先,他甚至不敢真的找到小肯丁将钱要回来。
书的最后一章,复活节,第一次以比较疏远的第三人称描写蒂尔希的一天。蒂尔希一家一直为康普森家族服务。这一天,他们终于有一天能够得到短暂的自由,赶忙地将家里的事情准备好以便出门去黑人的教堂里听从远方而来的牧师布道,但又不得不在康普森家那一地鸡毛的生活中斡旋。在那个家中,蒂尔希就那么生活了一辈子。这一章以蒂尔希被宗教感召,从生活中抽身的悠闲姿态结尾。再以蒂尔希安排班杰明琐碎的麻烦作为结尾,为康普森家族正式画上句号。在那个时代里,一个每个人固执于旧有价值评判,却用其包装内心幽暗角落的家族无法随着时代继续前进而最终没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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