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包法利夫人》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对爱玛讨厌不起来,尽管她做出通奸、出轨这种不为道德所容忍的丑事。
我经常提醒自己在看一部文学作品,尤其是现实主义作品,不要只看作者直接呈现了什么,而是多去思考,作者在文本下间接想要表达的内容。看到微信读书评论区中有很多人一股脑全骂爱玛,我想表达一点儿不同的看法——爱玛是个放荡的女人,但绝对不是下流的女人。
最有力的证明是在第三部。爱玛因要还债,快要走投无路时,女仆全福给她出了个主意,让她去找居由曼借钱。当时的对话是这样的:
“我要是您的话,太太,我会找居由曼先生的。” “你看行” 这句问话的意思是:“你和听差好,清楚底细,莫非主人有时候说起我” “行,去吧,有好处的。” 好处什么好处全福当时心里肯定想的是:爱玛如果和居由曼发生关系的话,他肯定会借钱给爱玛的。
全福当时正在和居由曼家的仆人谈恋爱,应该知道居由曼是个什么样的人。前文有处也说“主仆两人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很有可能全福知道爱玛两次出轨和乱情的事。全福或许打心眼里认为,爱玛一定是一个下流无底线的人,是可以为了金钱出卖自己肉体的女人。
事实证明,全福并不了解爱玛的为人。一个人表面呈现出来的样子或许和内心真正的样子是相差甚远的。当居由曼真的求爱玛跟他发生关系时,爱玛是这样说的:
“先生,您丧尽天良,欺负我这落难的人!我可怜,但是并不出卖自己!” “多浑账!多下流!……多无耻!”
这8000法郎是救命的钱,如果爱玛屈服居由曼的话,她就不用去找罗道耳弗,也不会有后面的服毒自杀。但直到死前,她也没想过用卖身的方式得到钱去还债。
就是从这里,我找到了自己不讨厌爱玛的原因。
同时,我很反感全福。她在爱玛死后,偷走了爱玛的衣服。那些衣服是善良的查理在想念亡妻时睹物思人用的,查理专门把衣服锁在小房间里放起来。她觉得爱玛和她是一类人,其实根本不是,自把认为当确实。
当然,也不是说我就赞同爱玛这种出轨行为,做错了事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我认为批判爱玛不是这本书的重点,重点是福楼拜想通过爱玛的堕落出轨来表达什么如果说出轨是“果”,那一定有一个“因”来促成这个“果”的形成,“因”,才是更应该思考的问题。
刚开始我觉得,这个“因”是爱玛沉迷幻想,迷恋浪漫小说造成的。后来我想到了堂吉诃德,又否定了这个想法。爱玛和堂吉诃德有相似之处。堂吉诃德是沉迷于骑士小说,做一些荒谬绝伦之事,但本质上,是因为他要实现自己的理想。骑士道、骑士小说只是他实现理想的一个由头,一个媒介而已。这样想来,浪漫主义小说也是爱玛一个实现幻想的媒介,她的“因”,其实是她的肉体欲望,而这种肉体欲望的激发又和当时资本主义崇尚奢靡背景有关。但我们在批判社会环境的时候,也不应该忽略掉爱玛本身存在的性格缺陷:她的空想、她的不务实际、她对欲望的放纵。
在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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