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有限。在知识面前我是多么渺小,渴望用一点点已拥有的知识去叩响知识海洋的大门,像小丑一样,在知识面前,我的贫瘠无地自容。
我浅薄,我爱着的也只是抽象的人类,我向往的也只是为抽象的人类整体做出改变,我不愿把我的精力和爱放在一个具体的人上,我无法接受对不可爱之人的爱,所以陷入了自恋与仇恨,而他说“真正的爱是对不可爱之人的爱”。
我虚荣,我带着功利性去阅读,还把这样的阅读称为我炫耀的资本。深受成功主义价值观的荼毒,我在做决定时朝着“最有钱途”走,始终不愿承认自己的无知与有限。
很抱歉地承认这个世界真的没有按照剧本走,以为自己的正义真的会在法律行业发光发热,可现实却是我连门槛都达不到……我坚信我能坚守着法律的底线,葆有着良知与道德。我渴望我能“做法治之光”,但这的初衷却不那么纯粹,所以这个想法没有被认可,我还是被录到了其他专业……
说实话,我真的不相信一切权力都能受到法律的约束,或许这也是我注定与法学无缘的原因吧。如果一开始就对它的未来和前景充满怀疑和否定,那或许还是不必开始。(好像带着一丝虚无主义hhh)但我期冀那一天的到来,还是要相信“希望无限”吧,那就祝你我活在当下!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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