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第一天终于看完了,我也来说两句。
有读者说案子突破太简单了,初看确实是这样。但我也办过案子,谈过话取过证,其实书中有句话挺经典的:办案主要功夫在初核。只要初核把证据抓死了,进来就很少赖账的。反正我也认同这个观点。
再说,我胡乱猜想,作者恐怕不是想太在意破案过程本身,也有些“不宜”的原因,更可能是想展示怎么治病救人,展示人的转变过程。这样写,也很好理解。写到这程度,我觉得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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