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感激领我入门的每一本教材。半年过去了,我终于可以冷静地审视一下。
本书我只读了66页,却得了一个天崩地裂的成绩:96分。
我想,除了备考法大刑法,很少有人会特意来读本书吧。所以作为一篇书评也是合适的。
尽管本书作为约定俗成的参考书,我却决意不使用本书备考。首先,我查找了很多依据。比如,法大十几年来从未正式指定书目。其次,我听了本科课堂录音,老师不使用本书教学。再次,我查看了教务系统公开课表,很少有指定本书作为课后参考。那么,本书的地位是怎么来的呢可以说是一种暗规则,首先由辅导机构认证,其次由学长学姐介绍。但是,这不能解释:为什么本书没有自行吸引受众呢
法学教材可选择之繁复,早已在学生中间产生一种优胜劣汰的机制。所以,作为极其不认同四要件的我来说,也有选择不背四要件的自由。
对我来说,跨专业等同于学术史》。苏式理论落地生根的来龙去脉,请参考《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如果这都是一些太浅显的常识,可怎么解释“弃常识于不顾,奉考试为真理”呢如果常识已为人人心知肚明,德日著作早已洛阳纸贵、暗中风靡,怎么解释我还会遇到“附属刑法”、“没收财产”、“社会危害性”、“强迫交易罪”这种毫无理论含量,纯默写犄角旮旯定义的题目呢
流利掌握犄角旮旯的定义,真的是一件可值得炫耀的事情吗
浅了解了一下日本的入学考试,通常会出一道范围适中的论题,实则看你如何引经据典,如何绵密精细地把德日各种学说默写出来,并在默写名家观点的基础上补助自己论述的展开。这似乎是一种比较刑法学的方法。然而,日本学者总能做到“言必称某一国、某一人学说”。有一个特定的外国学术训练背景几乎是学者的基本功。与之相比,定义、法条的逐字、踩分式默写,对于增加个人的知识含量究竟有多少助益呢
本书作为一个背诵讲义是极好的。它不提出问题、不论证问题、不引证、不分析、不比较,不鲜明、不反驳。它如此简明的告诉你,要背过这个概念、特征、性质、分类、后果、意义、目的……考试就问你,那个最偏僻角落的定义,我看你会写不那个最偏僻角落的法条,我看你能背出来不
也许三阶层早已占据了高地。然而,占据高地的应当是“对多元思想的容忍”。如果不赞同一种思想,只要你论证严密,也是可以被肯定的——它与“赞同这种思想的论述”应当获得同样的分数。而不是:持行为无价值论者要给持结果无价值论者打低分。持结果无价值论者要给持四要件者打低分。持四要件者要给持结果无价值论者打低分。
本书力图吸收“科研的最新成果”,“打造至大的影响力”。可是,真的有实质的接收最新的学术思想吗——哪怕是对三阶层作出理论反驳,也应当是通过引用、注释的方式,先陈列德日各种学说,再用四要件逐个作出有说服力的回应。这种努力在本书中真的体现了吗
本书很注重讲述什么叫“正确”的观点,但何谓“正确”用一种专断权力认证一种“正确”的理论,这就是要求准研究生们应当去掌握的“理论储备”了吗
我想,66页之后的内容,我大概也不会有机会再读了吧。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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