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是写于1937年革命时期的文章,如今读来,对于个人革命斗争亦有指导借鉴意义。
实践出真知,人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形成认识,在认识的引导下从事社会实践,这是认识与实践的基本关系。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实践中获得认识。想要认识某件事的本质,就必须生活于或者实践于那件事物的环境中,在行动中获得认识。
而认识是阶段性的,并非一蹴而就。认识的第一阶段是感性印象的。这个阶段所认识到的事物是片面的、现象的以及外部联系的东西。而在实践中,感性印象经过无数次重复,量变到质变,就形成了本质的概念。这就到了认识的第二论理阶段。所认识到的事物是全体的、概念的、本质的以及具有内部联系的东西。而这需要我们经由本质的概念进行系统的推理和判断,并且需要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在周围世界一切方面的内部联系中把握发展。
而在实践中认识的过程无疑是艰难的。大部分人仅仅停留在认识的第一感性阶段,根本达不到对本质概念的重复。因为这中间需要大量的实践中认识,需要大量的耐心和重复,才能达到概念推理的第二阶段。期间实践和认识依旧是不可分割的。没有实践的认识都是纸上谈兵(除非你的认识是来自外人的实践)。
所以在整个事情上,实践是第一行动力。从中达到第一阶段的感性认识,接着就是不断的重复实践达到第二阶段的理性认识。再认识于实践,看是否达到预想的目的,认识是否被证实。
也就是说根据于一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以从事于对客观事实的实践,或许会有部分或全部的不切实际。反复失败后纠正错误的认识,才能达到和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相符合,因而方可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结果。这就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认识、再不断实践、再不断认识的循环发展过程。
在个人革命斗争中,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自我)和客观世界(现实)的关系,要改变自己,通过自我改变来改变环境。
行动起来,认识起来,革命仍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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