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尽量写得简洁一点,只把大概摘要下来,筛取关键信息。至于论证过程,就不写得那么清楚了。 "本卷讨论政治法,即政府的形式"第一章政府总论这一章是相当重要的。政治体一共有两种动力,第一种是意志,即立法权力,第二种是力量,即行政权力。 "立法权力是……只能属于人民的"(p71-72)又讲到了政府的作用或者功能。政府只不过是主权者的执行人。政府就是在臣民和主权者之间所建立的一个中间体,负责执行法律并维护社会的以及政治的自由(p72)。这样的中间体政府可以是行政官或者国王,或者执政者。人民服从首领时,并不是一项契约,而是一种委托、一种任用。而且,政府是行政权力的合法运用(p73)。政府所加之于国家的行政权力应该等于主权者所付给政府的权利(p73注第6)。政府主权者权力过大则政治体不能正常行使职能,政府权力过大则成为暴政臣民权力过大则成为无政府(p74注第1)。后面又提出了一个观点,国家越扩大则自由就越缩小(p74)。政府若要合理管理,这就随着人民的数目增多而相对增强,主权者也要越来越有力量来约束政府。政府是大型政治共同体的小型化,政府的力量是集中在它身上的公共力量(p76)。政府也会有一种要求自我保存的固有意志,但是它应该要为了人民而牺牲政府(p77)。 第二章主要在论证行政官的人数越多,则政府就越弱(p78)。首先把政府细化到每个行政官,他们一共身上有三种利益:倾向于个人的利益,全体行政官的共同利益,公意(假定这些利益的数值不变)。 一、最完美的状态,公意远大于全体行政官的共同利益,全体行政官的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接近没有。 二、自然状态,个人利益大于全体行政官的共同利益大于公意。 三、当政府集中在一个人手中时,全体行政官的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此时团体的意志最强,政府最活跃。 四、当政府同时拥有立法权和行政权时,全体行政官的共同利益等于公意,此时团体意志越来越接近公意。政府掌握国家全部的力量,则会使相对力量或者说活跃性最低。负责的人越多,处理事务就越慢。行政官增多,政府也会松弛下来。所以国家越扩大则政府应该越紧缩,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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