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撇一捺,即为人。一撇一捺,像极了人一只脚迈出去,另一只脚跟过来。这一撇一捺之间,像极了人行走时候的样子。或者说,人行走的时候才是人该有的样子。老祖宗的象形文字,真的是精妙绝伦。
在人的诸多行走之中,我想最轻松的是“散步”,或者“漫步”,没有太大的目的性,随心所欲、随性而行,每一步就像踩在心坎尖上抑或灵魂深处。我想这或许是黑格尔、卢梭、梭罗等大咖们喜欢散步的缘由了吧。
我从未在哪本书里一次性地看到那么多种散步,只在苏西·克里普斯编著的口袋书、手掌书《出门散步去》(TheJoyofWalking)。(好可爱的书啊,crush到我了!)(我的手很小,却能张开“爪子”拿住)呵,这是多可爱的一本小书啊!一个巴掌那么大把好想叫它“手掌书”。相比较于它的英文名,我更喜欢它的中文名,好像有那么个人或者声音在召唤你、呼唤你:“嗨,出门散步去吧!”这样,哪怕真的只有你一个人出门,你也觉得似乎有那么一个跟你灵魂相通的人陪伴左右,轻柔的步子与你亦步亦趋,从不插言,却时不时为你的散步所思频频点头。
鹅黄与草绿色为主打色的封面,一条金色大道向前蜿蜒而去,远处是一轮金色的太阳,那是“散步”所要去的意境或者心境。小小的书里,居然有来自40位知名作家、学者、文人骚客的40部著作里关于散步的40个章节。 读这本小书的时候,恍然觉得自己是在与他们一起散步。(放在书桌上,与我的笔很配啊)艾米丽·勃朗特的小说《呼啸山庄》里,年轻的凯西·恩萧问:“我想知道山的那一头是什么”这是徒步旅行时对未知远方的一种好奇与探索。似乎没有人不爱梭罗和他的《瓦尔登湖》,他每天要花至少四个小时甚至更多到林中漫步,以保持身心的健康。他在演讲稿《漫步》里说“一生中,我只遇过一两个通晓行走艺术的人,也就是会散步的人。可以说,他们具有漫步的天赋”。莎士比亚认为,做一个漫游者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一棵快乐的心。为此,惠特曼也十分赞同,他在他《路的狂喜》里说“人的身体就想一匹骏马,在快乐骑士的驾驭下无比自由地驰骋,远走天涯,而天下最快乐的骑士就是一棵快乐的心。”这是多么让人快乐的文字啊,瞬间满满的多巴胺袭来,不,如果去散步,那岂不是内啡肽爆满了。
此刻,已近夏日的黄昏,褪去了燥热,有风,阅读这本可爱的小书,让我迫不及待地像惠特曼那样“我心情舒畅,徒步走上那开阔的大路。” 哦,不,我想我应该先吃根香蕉,然后出门散步去,去海边,看海湾公园的落日。今天如此热,太阳如此大,落日应该特别美。
PS:这套书有四本哦。 《孤独不算烦恼》扎克·西格:牛津大学罗瑟米尔美国研究所副研究员。 《出门散步去》苏西·克里普斯:牛津大学毕业,学者、撰稿人。 《布丁国的酋长》安妮·格雷:英国历史学家,饮食历史研究方面的领先人物,已出版多部专著。 《送给朋友的花束》米歇尔·门德尔松:牛津大学文学批评及文化史方向教授。其作品见于纽约时报、卫报及一系列报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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