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豆瓣上,《飞越疯人院》电影有58万多人评分,而原著同名图书只有600多人评分。这清晰地表明,该电影更为广为人知。 我看原著是为了找出电影中的逻辑不通之处。原著以酋长的视角为主,讲述了他是如何帮助麦克墨菲重获力量的过程。电影则以麦克墨菲为主角,很多逻辑因此难以自圆其说。 在电影中,疯人院有一道可以轻松越过的围墙。麦克墨菲搭着酋长的肩膀,没有任何阻挡就越过了围墙,带走了一群人。这种改动导致逻辑出现缺失,并且使人感觉疯人院的自由并不像电影表述的那样不可限量。 更让人吃惊的是,在原著中,麦克墨菲至少有两次可以离开疯人院的机会,但他偏偏不走,却要殉道。原著以酋长的名义解释道:“我已经认识到,无论在现在还是将来,他一定会回来。他不可能让大护士得手,也不可能在外面四处游荡,见死不救,让大护士完成她的计划。他已经参与了这个游戏,所以肯定会完成这个游戏。” 这样一来,麦克墨菲是否离开并不是那么重要,他不能让大护士随意摆布。当然,最终他还是被体制所制服,但至少他成功唤醒了其他人对自由的渴望。 正如罗伯特·法根教授在序言中所说:“《飞越疯人院》中根本的对立面不是疯癫和清醒,而是自由与不自由。”麦克墨菲唤醒了“疯子”们对自由的向往,他是“一道让光明进入、让野性流露的缝隙。” 因此,当酋长越过控制仪表板,跃入月光中,在月光四溅的同时,更能感受到自由之力。正如酋长所说的那样,我们“离开得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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