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谋篇布局非常不错。将诡异的氛围与不可思议的杀人事件进行巧妙结合。退休老警官(埃姆斯)曾调查过一个百货公司巡视员被害案,却无果。然而,最近却有一个匿名神秘女子给他打电话,称有关于此案件的线索。老警官被这个假线索引诱到一间房子,然后被杀害。从后来的证据中也很明显,是斯库伯姆和一名离职警察想要寻开心,而设下这个局。埃姆斯被杀害的现场也相当诡异,整个房间都没有亮灯,完全处在黑暗中。有一个目击者看到了黑暗的房间和被害的死者,但完全没有看到凶手。莫非凶手是可以在黑暗中融入的幽灵?从布局设定上看,整个案件显得扑朔迷离。唯一的目击者唐纳德,后来从树上摔了下来,受了重伤。而这位年轻人的父亲在十四年前被斯坦利开枪打死。在案发现场有一面时钟,时钟上最短的指针被拆下来,刺在被害人的胸口。凶手为何要选择使用最时钟最短的指针,这也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关于核心诡计的解答,这部作品给得也非常好。在密室设计方面完全不逊于卡尔的任何作品。谁也不会想到,最后能够解释案情真相的,居然是房间里一个小小的可以看到月光亮的小孔。每一个涉案关系人看似独立存在,但是又与他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使得整起案件更加扑朔迷离。
但是,这部作品也有许多缺点。情节过于拖沓就是其中之一。在整部作品的130页有一个对之前的案件分析和梳理。如果对之前的一百多页感觉厌倦的话,直接跳到这个地方也没有影响。本来是一个富有吸引力的故事,但却被“长篇大论”这样一拖,给人的“好感度”瞬间下降不少。在案情梳理结束后,又插入了一些无关紧要的情节。虽然使整本书内容变得丰富,却同时降低了氛围设置所带来的快感。何况撑起整部作品的只有这么一个诡计。即使诡计设计得再精妙,靠着水字数去展开篇幅,当最后真相呈现时,冲击感会因读者不耐烦的情绪而变淡很多。这部作品显然就是如此。解答部分确实不错,但之前的内容确实太冗长,令读者读来非常不爽。至于凶手的身份设计,可能卡尔大师也想不出更合适的了,干脆定义为“为了杀人而杀人”,有些牵强。
整部作品的130页有一个很完整的案情梳理,直接将这一部分内容放出,就算是对整部作品做一个概述:“在这个案子结案之前,你还会来找我寻求建议。”博斯库姆退后了几步,鼻翼紧缩,“我掌握了一些信息,但现在我不想帮助你。在我改变主意之前,你自己想办法。”房门关闭了。哈德利嘟囔了两句,两只手搓着,再次转向他的记事本。他吼道:“最让我感到烦躁的是,这个案子里出现了重重叠叠的巧合——不可思议的、邪恶的巧合,结果弄得一团糟。你们看看!在这个房子里有一个人一—匿名的人——告诉埃姆斯:同样一栋房子里有一个女人杀死了百货公司的巡视员,把致命的证据藏在了房子里的某处,但是告密者又拒绝帮助埃姆斯进入房子。接下来,这栋房子里的另一个人向埃姆斯发出了追请——一次死亡邀请,因为博斯库姆和一名离职的警官想要寻开心,这位离职警官还曾与埃姆斯有密切的工作关系。当埃姆斯走进这个陷阱时,真正的凶手是另一个人——我们可以暂时假设是杀死了百货公司巡视员的那个女人。”这还没有完。有一个年轻的男人在天窗上目击了整个过程,他的父亲在十四年前被斯坦利开枪打死,而且恰巧是他提供了埃姆斯调查他父亲的证据,以证明他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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