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16.5万字的书,内容并不难懂,也没有深奥的哲理。它只是叙述了作者在非洲以及独自飞越大西洋的经历。按照正常阅读速度,最多只需要3到4个小时就能读完。然而,我花了5小时56分钟阅读这本书,因为很多章节和段落的中文翻译我看不懂。为了理解这些内容,我甚至不得不翻译英文原文。
这本书的阅读过程让我在愉快和暴躁之间来回波动。译者的翻译方式很奇怪,有些地方翻译得很好,流畅优美。但有些地方却显得生硬别扭,断句奇怪,不合逻辑或者语句结构混乱,让人完全不能理解。而当我去查看英文原文时,就发现原文的句子结构和意思都是清楚明确的。
1. 译文:(迅捷、长途飞行以及应对恶劣天气条件,这些都不属于克莱姆的特长。)无论机身还是装载的引擎,都是为航线图精确的国家上空那些消遣式的飞行而设计的。它被东非航空公司用来载客和拉货,对我们这些在肯尼亚以飞行为生的人来说,就是对探险传统的鲁莽坚持。
我反复阅读这句话都无法理解,觉得它根本不通顺。最后一句话中间的三个逗号之间的部分连在一起特别生硬,关系也不顺。当我查看英文原文时,我才明白原文的意思是:这种飞机和它所搭载的引擎都是为了在那些有人口稠密、航线图精确的国家上空进行休闲飞行而设计的。然而,在肯尼亚,东非航空公司不仅将这种飞机用于载客,还用于货运。我们这些以开飞机为生的人可能因此显示出一种对探险传统的鲁莽坚持。
2. 原文:and a thermometer as a precaution against Horse Sickness. 译文是:“预防马得病的温度计”。
译文既不准确,也不合逻辑。温度计又不是预防疾病的工具,只是用来检测马是否发热,以便及时发现马的健康异常。
3. 译文:地板就像年轻人那样自负,或者像暴发户一样自满,尚未卸下防备,不能发出一声由衷的感叹。过些时间它们会的,却不是为了我。
这段话根本讲不通。为什么像自负或自满的年轻人或者暴发户不能发出由衷的感叹?为什么过段时间它们就会发出感叹了?这与地板有什么关系?与前后文又有什么关系?查看英文原文后,我才明白原文的意思是:地板就像是自我意识过剩的年轻人,或者是傲慢的暴发户,因为它们还没有经历足够的踩踏,所以还不能发出热情的吱嘎声。但是,它们迟早会发出声音,只不过不是为了我这个人。
4. 原文:...about Tom, who, with Charles Scott, had won the greatest air race ever staged — England to Australia — against the best pilots the world could muster. 译文是:“汤姆和查尔斯·司考特赢得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比赛:从英国到澳大利亚,这场比赛汇聚了世界上最优秀的飞行员。”
这个句子不通并且容易引起歧义。一开始我还以为飞行员来自英国和澳大利亚呢。然而,实际上这句话是指这场飞行比赛是从英国飞到澳大利亚,而这场比赛集结了世界上最优秀的飞行员。
一本16.5万字的书,内容并不难懂,也没有深奥的哲理。它只是叙述了作者在非洲以及独自飞越大西洋的经历。按照正常阅读速度,最多只需要3到4个小时就能读完。
然而,我花了5小时56分钟阅读这本书,因为很多章节和段落的中文翻译我看不懂。为了理解这些内容,我甚至不得不翻译英文原文。
这本书的阅读过程让我在愉快和暴躁之间来回波动。译者的翻译方式很奇怪,有些地方翻译得很好,流畅优美。但有些地方却显得生硬别扭,断句奇怪,不合逻辑或者语句结构混乱,让人完全不能理解。
而当我去查看英文原文时,就发现原文的句子结构和意思都是清楚明确的。
以下是一些例子:
1. 译文:(迅捷、长途飞行以及应对恶劣天气条件,这些都不属于克莱姆的特长。)无论机身还是装载的引擎,都是为航线图精确的国家上空那些消遣式的飞行而设计的。它被东非航空公司用来载客和拉货,对我们这些在肯尼亚以飞行为生的人来说,就是对探险传统的鲁莽坚持。
我反复阅读这句话都无法理解,觉得它根本不通顺。最后一句话中间的三个逗号之间的部分连在一起特别生硬,关系也不顺。当我查看英文原文时,我才明白原文的意思是:这种飞机和它所搭载的引擎都是为了在那些有人口稠密、航线图精确的国家上空进行休闲飞行而设计的。然而,在肯尼亚,东非航空公司不仅将这种飞机用于载客,还用于货运。我们这些以开飞机为生的人可能因此显示出一种对探险传统的鲁莽坚持。
2. 原文:and a thermometer as a precaution against Horse Sickness. 译文是:“预防马得病的温度计”。
译文既不准确,也不合逻辑。温度计又不是预防疾病的工具,只是用来检测马是否发热,以便及时发现马的健康异常。
3. 译文:地板就像年轻人那样自负,或者像暴发户一样自满,尚未卸下防备,不能发出一声由衷的感叹。过些时间它们会的,却不是为了我。
这段话根本讲不通。为什么像自负或自满的年轻人或者暴发户不能发出由衷的感叹?为什么过段时间它们就会发出感叹了?这与地板有什么关系?与前后文又有什么关系?查看英文原文后,我才明白原文的意思是:地板就像是自我意识过剩的年轻人,或者是傲慢的暴发户,因为它们还没有经历足够的踩踏,所以还不能发出热情的吱嘎声。但是,它们迟早会发出声音,只不过不是为了我这个人。
4. 原文:...about Tom, who, with Charles Scott, had won the greatest air race ever staged — England to Australia — against the best pilots the world could muster. 译文是:“汤姆和查尔斯·司考特赢得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比赛:从英国到澳大利亚,这场比赛汇聚了世界上最优秀的飞行员”。
这个句子不通并且容易引起歧义。一开始我还以为飞行员来自英国和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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