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论述中,爱是对抗死亡的方式,是肉体(繁殖)和灵魂(真理)通向永恒的路径。男女之爱通过繁殖延续种族生命,而同性之爱由于当时的时代特点大多是一个单向知识传递的过程,他们通过爱传递真理,孕育灵魂生命。灵魂生命高于肉体生命,所以同性之爱高于男女之爱,当然,这并不适用于当下。扩散来讲,阅读不也是在传递知识和真理,使作家的生命不朽吗(虽然不具有普遍性)
神圣之爱中关于“爱邻人”的论述,人因为爱上帝,所以爱屋及乌,也爱上帝所爱的人。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被切断,每个人面前只有爱上帝一个路径,所以这种爱是弃世的,普遍的也是空洞的。它本身就否定了邻人的存在。而另一个论述,从亚当的源头和谱系开始,构筑了一个“生而有罪”的故事体系,从而得到一种虚构的“休戚与共”(是我无法理解的)。
爱欲的谱系中,最喜欢彼特拉克的观点,在前人都将爱看作使生命永恒的方式时,彼特拉克将其反转了过来,“对他来说,活是为了爱。爱是活的最高目标,如果不爱,就宁愿死掉。”人终究是要死去的,只有爱不死,爱永恒。勇敢且浪漫。
“主体在爱的过程中会获得一个什么样的形式”这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爱只会让我导向某种狂热无休止的亢奋状态中(或者是另一个极端)。在这里我得到了解释。
“爱是突发的,是两个人相遇时突发的,当爱的感觉来临,现在的我和未来的我就会迥然不同,现在的我就和过去的我发生了一次激烈的断裂。如果过去的我是一个整体,是一个一的话,那么一旦爱出现了,爱我先前的这个整体,这个一就被打破了,爱这一事件导致我不再是过去的那个我,我出现了自我崩塌,我的既有局势和处境就被摧毁了。”
黑格尔:爱是合二为一;巴迪欧:爱是一分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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