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的命名充分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的地理历史和社会文化,是人类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在古代,地名有因山命名、因水命名、因事命名、取美名四大原则。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地名的命名原则也愈加丰富,主要有科学化原则、规范化原则、不重名原则、好记好找原则、主地名和派生地名统一原则、名从主人原则等。
《地名里的中国》,从人文的角度出发,按照地名得名的内在逻辑,大体按名山大川、矿产和动植物资源、历史事件和政治因素、人文地理、古代方国军事边疆、祥瑞标识、红色记忆等分篇,最终归纳为三大部分:“山水之间:站在中国的大地上”“循善求美:认识中国的精神”“历史的拨动:变迁中的中国”。该书把有关地名的正史传说、趣闻逸事,融为一体,意趣横生,既有知识性、趣味性、又有资料参考价值。一个个地名在作者笔下娓娓道来,让人充分领略到中国地名文化的深厚内涵和独特魅力。
地名大如省、自治区、市县名称,小到镇、村、街道、桥梁名称,还有大量的雅称、简称、别称等。有的地名历千年不变,有的地名则多次更换,每个地名的背后有一段故事,每个地名的后面另有一串地名。地名的由来、命名的原则、寓意都蕴涵着历史的传承和传统文化的精髓。
以地理地貌特征命名
直接根据地理地貌命名的,比如:黑龙江、大横沟、青崖头、石崖只、窑子门、等;地理地貌名比如:沟、梁、峪、陵、丘、阜、贩、墩、乡、亭、窑、城台、池、坳、屯坎、坟等。
当然,不同历史时期也体现出地名命名的不后特点。两汉时,以人的聚集地“乡”“亭”“聚”命名较多,表现了当时的地方基层行政制度。六朝时由于豪族大土地所有制以及用于防御社会动乱等需要“坞”“壁”“垒”“成”“堡”等字开始多用于地名。唐中叶以后,由于城市商业兴起,以集市为特点的“镇”“集”“市”等命名增多。
以家族、族群或人物姓氏命名
以姓氏或族群姓氏命名的村落或城市在中国地名中是最多、最常见的。宗法社会人们往往根据姓氏聚居,以姓氏作为地名命名的主要依据。其命名方式主要为:姓氏名加地理地貌或村(乡、县)名或行政区划名。
如“祁县”,因春秋时晋国大夫祁奚食邑于此而得名:“稷山”(县),相传后稷曾于县境南陲的山中教民稼稿,后人称此山为“稷王山”该地又因其山而得名“稷山”;现代也有因革命英烈左权和刘志丹而命名的“左权县”“志丹县”等。
以动植物命名
比如:苹果园、枣林沟、榆林城、麻地沟、骆驼道、瘴儿坪、绵羊坡、虾蟆墒、狮了坪等。
以历史人文命名
源于神话故事的有:神泉、石佛、普贤、寺坪、禅房、佛堂、观音堂、罗汉堂、降香坪、狮子神、老石神玉女峰、望夫崖等。
以方位加其他类别名称命名
方位词作为构词要素的地名,比如:北坡、北社、北娄、北沟等。
中国古代因山之南能照到太阳,故称为“阳”,山之北则称为“阴”;而水河流之北能照到太阳则北为阳,南为阴。即“山南水北为阳,山北水南为“阴”。“阴”“阳”也常用作地名命名构词要素。如“洛阳”“江阴”“山阳”“华阴”等。但也有少数例外如湖北“汉阳”,历史上曾因在汉水之北而得名。后因汉水改道,由汉阳城的南面改到北面而城市名称未,,所以就形成了一个特例。
“地名文化”作为一个概念,实际上包括了地名语词文化和地名实体文化两个层面。地名语词揭示了地名的语源文化内涵,地名实体文化体现了其所指代实体的地理、历史和乡土等。地名语词文化和地名实体文化互相依存,密不可分,二者共同构成了地名文化的全貌。地名文化记录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民族的变迁与融合、人们生活环境的发展变化,是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
地名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具有定位性、指向性、地域性、民族性和稳定性等特征。中国地名体现了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融合、疆域政区的变化、传导统文化的观念,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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