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叙述的形式特别像《公民凯恩》,作者通过多年以后的调查回访来从不人物同侧面试图将“案发现场”还原,带我们从不同角度无限贴近“真实”,以一个上帝视角去复盘推演那几个小时发生的事情,镜头感十足。
读的时候都能联想到影像化后的非线性叙事结构技巧和不同访谈者画外音下的凶杀现场还原。
凶杀往往与悬疑有关,但故事是反悬疑的——读者在一开始就知道了谁是遇难者、谁是凶手、因何而凶杀,也是事先张扬的——孪生兄弟将杀人动机大为张扬,这也是最荒诞的一处:事先张扬,终也发生。
读罢故事,我们知道,就像《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中,台湾彼时冷肃的社会借小四之手把那把刀插进小明身体;圣地亚哥一死,小镇中的知信者皆是杀人犯。处女文化下受辱者的一面之词就能成为捍卫其荣誉的利刃,而人人皆为看客,都在“阴差阳错”中没有止住这场谋杀。
马尔克斯的语言和节奏让整个故事充满奇幻色彩和悲情宿命感、时空跳跃感,它不沉重,不会让人对这个冷漠的社会氛围苦大仇深。这种感觉颇为熟悉,令人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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