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也很奇怪,第一我无意写作(在这件事上我同意哈罗德布卢姆说的,人生苦短珍惜生命读点儿好的就足够了。不需要人人当厨师);第二我对任何写作指导和写作训练营之类的东西都蛮不屑一顾的,觉得这东西是无源之水。但诡异的是,我居然还挺喜欢看这类讲如何写作的书。这是一种什么心理态呢?可能是一种“我倒要看看你们在这件事上能发挥(离谱)到什么程度”的定向恶趣味吧……我大概属于作者书中常常吐槽的刻薄的难以取悦的那类读者吧!看到这本被好几个友邻高赞,又激发了我的这种恶趣味。在读的过程中,我生成的第一个判断是作者一定是个有一点表演型人格、Ego间歇性溢出的E人、内心话太密到字幕组想杀人的那种典型白人女性。当然,你也很难不喜欢她。谁不想拥有这样一个聪明犀利幽默、刻薄但达观、且像个永动机和小太阳似的朋友呢?这样的人好像确实会成为天生的人生导师。
读完我大致给这本书的内容分了两类:方法论和鸡汤集锦。整体来说,二者的比例还是调配得比较丝滑和舒适的,这点超出了我的预期。“一只鸟接着一只鸟”,这个意象抓得太好了。虽然是鸡汤,但我表示好像真的很受用。这个隐喻比“一万小时定律”更具时间性和进行感,估计能鼓舞到很多有i人基因病——完美主义和开始困难症的人。
另外,这本书也改变了我对写作的一些认识,让我意识到写作或许可以是一个行活儿。我之前对它的认识和偏见,可能恰恰在于我从来没有真正进入过它,没有真正动笔写过,我是个外行人。这个认识上的改变,来源于作者对写作过程形象生动的描述,这个过程跟练琴真的太像了:一个置身其中的旅程,在开始之前你并不真的知道你要走向哪里,你也不太听得到/意识得到你在弹/写些什么。你是在完成之后回返的时候,才真正知道自己想写/弹出的是什么,这是一个潜意识起主导作用的旅程。在这个通感的意义上,我第一次对写作有了新的认识。在这一点上,这本书应该算是同类题材里最成功最有效的了吧?遗憾的是,我看完也还是并没有想写点儿什么的欲望。尽管作者在书中可以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试图说服读者“快跳下来试试吧,可好玩儿了”。(或许我并不想写作,但又会读这类书的潜在意图,正是在寻找能说服我开始写的那个理由。你看,我对于自己的真正意图的发掘,好像确实在写这篇书评的过程中才逐渐明晰起来,Amazing!)
我觉得这本书的目标读者,应该是那些已经开始尝试写作、但又被它困扰、常常陷入自我怀疑的新手写作者。不管是她的鸡汤还是方法论,对这个人群的实际帮助应该会蛮大的,这可能也是友邻们给它高赞的原因。但我能从中得到一点认识上的改变,倒也不虚此行。所以,写完这篇书评,我对这本书的评分从三星变成了四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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