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毛姆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通篇看下来,每个人物形象的特点都如此清晰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故事的结构是叙述者描述的正在经历的此间以及与其有关的人物传闻。没有什么巨大的剧情冲突,只是尽量详实平静地叙述。在小说中,虽然毛姆对所有人物着墨差不多,故事结尾也说这是关于成功的故事,但还是可以看出他对拉里的偏爱。
拉里转变的关键在战争期间。好友在为了救自己而死亡后,他开始寻找活着的意义。拉里的探寻之路对读者来说复杂,但追溯起来也是一条追寻自我存在价值的清晰出路。首先,在巴黎他在书籍中探寻自己的精神出路。然后停下在书本中的探索,去到朗斯沉浸在体力劳动中。后来去到塞尔维亚,感受悠闲时光。最有意思的是他去到追寻之路的最后一程-孟买,回归东方宗教。拉里受到启示的最后一次发生在一座山上,书中是这样写的:“在破晓的那一刻,展现在我眼前的景象是多么壮观。以前的我从未体味过这样的激奋,这样超然物外的快乐……”拉里没有在回归东方宗教中找到自己,但是在山上迎接破晓的那一刻,他感受到了大自然带给他的生命激情,一种活在世界中的生命体验贯穿了他。
一开始时,我对拉里最后追寻的结果不太理解,包括书中的其他人物,如艾略特、伊莎贝尔和索菲等。他们一生的追寻模糊不清,与拉里明确的探索路线形成对比,像是蒙上了一层迷雾,感觉是碌碌一生。然而,作者在最后却认为他们每个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也许人生的成功没有确切的标准。
除了拉里,书中的其他人都获得了他们想要的世俗的成功。包括作者本人也在自己为俗世中人所取得的成功而欣喜。而拉里的成功在于某一刻得到了一种精神的解放。关于这种精神解放,我更愿意解读为,在看到破晓的那一刻,感受到的,活在世间的一种幸福感。所以,生活就是要经历,不断地经历不同的世界,挣脱束缚,获得一种内心的平静。对于书中所有人的选择,没有孰是孰非。活在世间,只要有一种信念,这种信念不是建立在自私伤害他人的前提下,才能支撑自己过上有意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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