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活着》是在大一,基本泪流满面读完。那之后的我在各种沉闷磋磨里摔过跟头攒够了经验值,看清了世界也慢慢在与自己和解。现在再读却没有落一滴眼泪,只觉如鲠在喉。当然,仍会因为福贵早期败家子、嫖赌、二流子的作风而生气;因为家珍对于福贵对她家暴的忍耐而不甘;因为土改龙二给毙掉,福贵说“要不是当初我爹和我是两个败家子,没准被毙掉的就是我了。”而感叹命运。此时的我也和作者日文版自序中有着同样的疑问“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但是我终究还是不能同意作者“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的。”的观点。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
再读时仍能清晰记得初读时的三大泪点,都和有庆有关,他也正是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
第一大泪点是在,福贵重男轻女,为了供有庆读书,于是将凤霞送人。得知姐姐被送人后,有庆一直喊着要姐姐要姐姐,福贵听到后揍了有庆。
第二大泪点是在,有庆因为干重活耽误了上学时间总是跑来跑去,因此鞋坏得快,福贵警告他“你再这样穿鞋,我就把你的脚砍掉。”这么一说以后,有庆上学就光脚丫跑去,到了学校再穿上鞋。有一次都下雪了,他还是光着脚丫在雪地里吧嗒吧嗒往学校跑。
第三大泪点是在,十三岁的有庆给校长献血,校长是县长春生的女人,最后有庆是因为血被抽干死的。有庆死后,福贵瞒着家珍埋了他。接下去的日子,福贵晚上往城里走,走到天黑了,再走回来,到有庆坟前坐下,和死去的儿子说说话。有天家珍说“我想到村西去看看。”家珍知道有庆死了,家珍哭着说“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福贵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再读时看到这里,仍然花了很久整理好情绪之后才能继续读下去。
不得不说,再读时对那些数不尽的绝望也越来越敏感。
从队长浇做饭的油烧老孙头茅草房到有庆为了家里才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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