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国社会变动中,法家对社会变动反应最灵敏,观察最细致,并为历史之变开了催产剂。战国时期最为突出的一个社会矛盾是诸侯国之间的争战与争斗,这关系到每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
前文简述了诸子对争战、兼并的不同看法。在种种不同见解中,法家最为实际,特别注重实力,是“力”的讴歌者。他们分析了历史的进程,认为当时是力的竞争时代,“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先王所期者利也,所用者力也。”“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孔子罕言“力”,说明“力”已经向他袭来。墨子明确地提出了“力”的概念,并论述了它在政治中的作用,但没有直接与统一相联系。法家认定实力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基本手段,特别是在国与国之间的争斗中,实力是决定性的因素。只有力量雄厚才能统一天下,《商君书·慎法》说,一个国家有成千上万辆的兵车,这样的国家即使像夏桀那样的君主,也不会向敌人屈服,不会说半句软话。反之,一个国家进不能攻,退不能守,即使有尧那样的贤圣君主,也不能不屈服于强国。在国与国的矛盾关系中,要想吃掉一方或绝对压倒一方,最有效、最可靠的手段就是“力”,“力多则人朝,力寡则朝于人,故明君务力”。“兵不必胜敌国,而能王天下者,未之有也。”
法家指出,力量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力量藏于民。《商君书·靳令》说:“圣君之治人也,必得其心,故能用力。”更具体地说力量来自于耕战。《商君书·农战》说:“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他们批评当时的一些君主,整日冥冥幻想壮大自己的力量,却找不到力量在哪里,太糊涂了。法家提醒君主:力量就在农、战!要采取一切办法,把民引到农、战轨道上来。办法的中轴是一个“利”字。正如《商君书·慎法》所说:“民之欲利者,非战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
各国为了争王争霸打红了眼。如何看待战争,是诸子争论的一个中心议题。法家与前边一些人的看法有极大区别,他们认定战争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王冠只有用战争摘取。尽管在具体的论述中,有些地方使人有血淋淋之感,手段也极为残忍,但从那个时代看,应该说,抓住农、战,确实握住了链条的中心环节。与其他诸子相比,远不如他们娓娓动听,但是从历史进程看,大而无当的娓娓动听之论,远不如切实的政策有利于事。孟子说春秋无义战,难道战国就有义战吗义在哪一方当时盛行的是丛林法则,何为王《荀子·王制》:“臣诸侯者王。”《荀子·正论》:“令行于诸夏之国谓之王。”《韩非子·五蠹》:“夫王者,能攻人者也。”
历史进程是极其复杂的过程,不能把历史道德化。试问:什么样的道德是唯一正确的又由谁判定,统一只能是“打”出来的,不可能靠道德实现。统一与道德不在一个层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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