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傍晚五点半,我接女儿从幼儿园回家,途经小区门口的收发室时,被一位老大爷递给了我一个写有“河北日报社杂文报”字样的信封。我打开一看,发现自己本年度的第二篇杂文在2011年6月14日的杂文报上发表了。我停下自行车,在路旁津津有味地读了好一会儿。女儿后衣架上坐不住了,连忙嚷嚷着要去奶奶家,于是我匆匆离开。然而,当我回到老家展开那个棕色信封时,却再也找不到那期报纸了。我不知道是否是女儿的话让我分心,把报纸放进车筐里被风刮到地上被人捡走了,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那篇文章不长,只有600多字,但它是我的心血结晶,被我视为重要的成果。我也不愿麻烦编辑请他们再寄一份,因为那不仅是对编辑同志劳动的不尊重,而且还表明我没珍惜它的价值。我连续几天都很郁闷,因为我仿佛丢掉的是自己的孩子、我流失的是自己的心血、遗失的是自己的精神和思想。我想起了十年前几个老女教师借我看的《深圳青年》,当时看着看着就传丢了。丢失了那本杂志时,我的心情就像自己的心被掏空一样。现在在报摊上再也买不到这本杂志了,我的一根记忆之弦、一条接续人生历史的脐带从此被割断了。对于读书人来说,一本书就记录着一段难忘的机缘。书是有生命的,是我们心灵的挚友。文人的吝啬无人能懂。我们只为自己的脊梁和识见而活着。肉体和灵魂其实真是两个生命体,当肉体受苦时就让我们的灵魂精彩绽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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