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类型学说,又称“国家”“政体”学说。我国自古就有此一说,但二者概念含糊,且自秦以后,一直是帝制,因而家天下还是官天下的政权区分一直没能发展出明确的国家类型学说。至晚清时,中西的强弱悬殊,逐渐演变政治优劣的对比,各种国体、政体的主张也是君权与民权的权衡与取舍。根本问题是权力的再分配。
1898年,这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邓华莹老师的这本《晚清国家类型学说的传播与影响》,通过对繁琐资料的细细梳理,为我们展示了近代中国从帝制走向共和的复杂与艰辛。全书资料密集且层出不穷,一个观点反复论证,有一种密不透风的严谨。书里铺陈列举的观点之多,很多差异极其细微。我印象深刻的观点有这么两个:①伯吉斯定义“主权”为国家的核心因素,而“政府”无主权,其上有宪法、国家主权——国家主权则制定“关于政府、自由的宪法”;②而笕克彦认为,国家由土地、人民和统治权三种要素构成,国家是基于此的最高人格,自己可确认有此统治权。
全书的阐述可谓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绪论后先谈“国体”“政体”纠葛的缘起及区分与异同的困惑;再谈中国本身的“国体”和“政体”之属性与走向的争议;接下来谈多元的“国体”“政体”学说与革命论战;最后以“帝制到共和的递嬗与国体政体的调试”收尾。层层深入,把晚清国家类型学说的传播之广之深写得极细,其影响也就在这严丝合缝的语句段落里呼之欲出——到20世纪20年代,已经到了“人人知代议制之为害”,坚瓠甚至于1921年年底就撰文并宣告了《议会政治之破产》。
文字是客观的,也是冷静的,但是我读出了那段历史的艰难险阻,读出了走向共和的势不可挡。想起《走向共和》里李鸿章的那句震撼人心的经典台词——“一代人只能做一代人的事。”历史岔路口的抉择是对当时民众心智的考验,他们的觉醒和奋斗,是百年后我们最珍贵的财富。一代人,只能做一代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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