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斯通纳一生中最重要的部分,包括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和死亡。作者描述了他一生的压抑,例如婚姻中的无性无爱生活,女儿选择早孕早婚甚至丧夫也不愿回家,工作中的小心眼的领导和疏远的同事。在世俗意义上,他是失败的,甚至是碌碌无为。然而,我觉得他也一直在努力活出自己的烟花,因为每个人都在探索自己的人生,并尝试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方式去生活。
斯通纳不幸的同时也是幸运的。来自偏远农场的农家子弟在19岁时意外获得去农学院读书的机会,之后又发现了自己要追求且为之奉献一生的事情——文学。
然而,我认为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斯通纳每次忠于自我的选择。在一次选修课中,他发现自己对文学的好奇与着谜,然后毅然决然地转修文学,不顾父母反对并留校。在面对一战时全国应征入伍的热潮时,他的导师告诉他要记住自己的选择,最终他坚持了自我;面对一个资历平平的学生想要混个文凭时,他坚决不允许轻视他的事业,即使导致后来他评不上职称,还处处受到领导的刁难。他也不后悔自己对那次学生答辩sayno的选择。
也许他没有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和蓬勃发展的事业,但他一直都在坚定地做自己。斯通纳意识到,曾经有过一份憧憬一直锁在内心某个地方,他为此打造书房、做书架,打磨木板,最终逐渐塑造形象。在斯通纳生命尽头时,或许他可以坦然面对这个问题:你的一生,还有期望别的什么吗?
通过这本书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斯通纳的选择和坚持,从中汲取勇气和力量,崇尚自我坚持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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