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看完了,这二十年的时光几乎是人生中最精彩、最诡异、最迷茫、最痛苦的时代。在这本书中,或许我们可以看到每个人的影子,但是我肯定地看到了我和身边人的样子。毕竟,人都是这样度过时光的。
一开始的开局并不普通,父母离世,自身残疾。但是,从伯伯家到教会学校,再到德国海德堡的庄园,花花哨哨的人和事都许多,还是比较无聊。然而,我们自己的学生时代也大抵如此,选择职业,摸索前行,没有什么不一样。
在学医的时候,菲利普邂逅了米尔德里德——整本书最精彩、最可恨、最尴尬的部分。很多人都说看得想撕书,想冲上去骂一顿、打一顿才能解恨。当时,我也曾和这些人一样,不明白、不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但是,一开始还能理解。米尔是一个爱慕虚荣、装模作样的人,和之前那个人特别相似。她把自己的背景描述得很高端,很是让人迷惑。这其实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做,不自然的喜欢做这种事情。我也常常在紧张或者不自然的聊天中讲这些东西。人还是逃不过这种人性。
后来,米尔说自己要结婚了,要菲利普祝福她,我就开始觉得很离谱。接下来,事情就变得荒诞起来了。带着大肚子来的米尔,和菲利普朋友搞到一起的米尔,出卖身体来生活的米尔……一次又一次,菲利普还是能把她接回来,试图和她生活在一起,并试图不断改善他们的关系。从舔狗中的舔狗到最后借口的善意,都没有改变他的这种偏执。
我曾觉得这是一种诅咒。藏在灵魂和血液中的诅咒,就像是一种应激反应。只要身边出现了这么一类人,就会把自己扔上去,不断降低自己来恳求、来苦苦哀求。这种行为模式令人痛恨,令自己痛恨,但是却很难改变、很难消除。而这种行为模式背后的心理学机制肯定和小时候、童年时代有很大的关联。
不过在书中,米尔把东西全砸掉,把事情做绝了。我以为结束了,竟然还没结束。最后,菲利普在路上看见个人像是米尔都要跑上去看一下。那么就是说,在他内心,永远没有结束。
菲利普股票输光后,睡大街的那段穷苦日子,篇幅虽不长,但令人印象深刻。人在失去一时半会的物质条件之时,会不断更新。当时,菲利普已经接近之前范宁的那种要以死明志的状态。但是,菲利普幸运,他有一个朋友,能抓住这个机会。当然这个朋友帮他可不止这一点。总之,范宁运气不好,菲利普去得晚了,而菲利普走投无路却柳暗花明。虽然工作让他鄙视、让他受苦,但是他能吃到一口饭、能不致于饿死、冻死在外了。
最后,菲利普和萨莉的感情发展很快。他们去了乡下摘啤酒花,奠定了感情基础。虽然感觉并不突兀,还是有迹可循的。
人生中的很多事情发生其实都有迹可循,这取决于自己不经意间的选择。他常说人生没有意义,但我看菲利普这二十年还是挺有意义的。在很多地方遇到很多人,发生了很多事,这就很充实很有意义了。他的生活是流动的,是一汪活水,充满希望。他能够过好自己的日子,认真思考过自己想要什么,是去远方流浪还是安稳生活。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这就是他实现意义的证明。
相关推荐
© 2023-2025 百科书库. All Rights Reserved.
发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