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星期内,我读完了《奇风岁月》(英文名为Boyslife)。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主角是我,科里·麦克森,生活在美国南部亚拉巴马州的奇风镇。连绵的山脉、悠长的酋长河、商店街上的五金行、爱之颂戏院,以及形形色色的小镇居民和三个亲密的玩伴,以及一只名叫叛徒的小狗,这些构成了我的全部世界。对于十二岁的男孩们来说,平静自在的小镇生活充满着奇遇和冒险。
小说套着探案推理的外套,开篇叙述的是一桩谋杀案,中间穿插了若干的谜团,但内核却是以我的视角徐徐展开奇风镇上生活百态。小说分为四个章节,对应四个季节。在春夏秋冬的交替中,我跨过了许多必须经历的难关,面对霸凌、老师的辱骂与误解、小狗与好友的意外离世、父亲因心魔与失业的双重打击。我在挣扎中一次次勇敢起来。同时,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小镇也在经历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冲击。当大楼林立、超市席卷街边小店的时候,昔日平静祥和、田园牧歌式的小镇生活成为了我的一生魂牵梦绕的留连。历史的长河无情冲刷着小镇生活的温情与多彩。在跟随我的成长的脚步行进时,作者也着墨于60年代的黑人民权运动和越南战争,让读者窥见了动荡的上世纪美国六十年代历史画卷。
也许英文名Boyslife更契合作者表达的意图。他告诉我们这本书不是描写推理谋杀,是成长,是失去。读完这本书后,仿佛陪同我度过了那段美妙的少年时光。如果某个夜晚你在昏黄的台灯下读完了它,当你熄灯掩卷后,一定会飞上奇风镇的天空,在碧海般的森林中摇曳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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