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作风格:单线条大篇幅叙述首先简单介绍卡拉马佐夫一家的诞生和发展,老卡拉马佐夫性格出来了;然后从三位兄弟成年后回到故乡后,逐一开始叙述。优点:对于了解该人物了解相对深刻;缺点:篇幅回归,继续上文情节时,读者已有些遗忘。2.三兄弟各自回到老家是为了什么?父亲是典型好色嗜酒之徒,也是唯利是图的生意人。这么一位臭名昭著、根本未尽过父亲责任之人,为什么个个却选择回到他身边?大哥,一位喜欢挥霍钱财,性格冲动之人,回来主要是为了钱财?本属于他母亲的财产?二哥伊万,本可以在良好的家境中读书毕业,寻得一份体面的工作,却选择为了一位女子——卡捷琳娜·伊万诺夫娜回来?甚至借旁人说出这番目的时,上文从未有类似俩人之前如何相遇,又是什么时候爱上她的提示。前面篇幅伊万是个谜。直至斯乜尔加科夫最后一次和伊万的谈话,揭示了真正目的。伊万骨子里是高傲的,爱受人尊敬、爱美人、爱体面的生活。另一方面,揭示了其哲学思想。类似古希腊时期的Sophists智者学派,旨在打破年轻人的对于godandgoodness信仰,却并未重建其新的信念,反而让人们陷入了迷茫,被斯巴达所奴役。而后Socrates的出现,开始重建certainbelief。伊万打破后这种用科学代替上帝、重新建立秩序的想法,有些唯materialism唯物主义倾向。但于此同时,想借助道德,即自尊和爱让人学会珍惜和爱人,那么反过来思考,人们又是靠什么自觉做到自尊和爱呢?所以,很容易就陷入sophists给年轻人造成的混乱影响。斯乜尔加科夫的杀人行为和自杀,是否算是一个经典案例:伊万打破其上帝信念,道德就不存在了。那么杀人,特别是杀一个“恶棍”又何罪之有?我想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另一部作品,《罪与罚》,作案心理有某些相似之处。伊万也是本书中,个人觉得最像《罪与罚》主人公拉斯科尼科夫的一位。小儿子,阿辽沙,虔诚的基督徒和修道者。本书中善良正直的代名词,基本人人都喜欢他。那么,他回来是为了感化和传道爱?前文佐西马长老是他的导师(第一次近距离感受到,长老识人的真知灼见),长老逝世前劝导其回到人世间,先体验人生百态。本书的阿辽沙,基本处于奔走于人与人之间:大哥和二哥,格露莘卡和卡嘉(卡捷琳娜),父亲和修道院,钟情于他的丽萨和她母亲,伊柳沙一家等等。这也许就是修道者在尘世的必经之路。本书最后一幕,做了总结。“最崇高的精神力量,在今后的生活中对身心最有益的感受,莫过于某种美好的回忆,尤其是童年时代从故乡故居保留下来的回忆”。“我们首先将是善良的,这一点最要紧,然后是正直的,然后——我们将彼此永不相忘”。书中穿插了郭立亚和伊柳莎两位青少年的故事,读到时心中不免疑问,目的何在?读到最后,阿辽沙这段心里话时,明白了。卡拉玛佐夫三兄弟不正是如此?孩子们代表未来,也应当如此。3.书名为什么叫《卡拉马佐夫兄弟》?卡拉马佐夫兄弟共性是什么?为什么以此命名?能最好阐述此问题的,是最后法庭上公述人和辩护律师的演说,实在是太过于精彩,特别是辩护律师菲久科维奇的分析。我同观众席的各位反应一样,心情澎湃,最后眼里都饱含泪水。这应该是本书的高潮部分,强烈建议一定要看看。公诉人将“卡拉马佐夫”弑父案比作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辩护律师则反驳一位父亲只是从生理上赋予了子女生命,但并未尽到一丁点儿抚养责任,便不能称其为父亲,那么又何为“杀父”一说呢?公诉人用心理分析法把米嘉作案的心思一点一点剥开,辩护律师反其道而行之,心理分析法是把双刃剑,在没有百分之百确定证据的情况下,罗生门的局面便展开了。虽原生家庭,即本书卡拉马佐夫并未开好头,但这三兄弟本性却善良正直。大哥卡嘉身受良心煎熬,堕落的生活与善良的初心背道而驰;二哥伊万受过良好教育熏陶,却因崩塌的信仰和良知的行为产生冲突而备受折磨;而阿辽沙应该是一位救世主的形象,真正做到了知行合一。这就是卡拉玛佐夫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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