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赫伯特不是妈宝男。他为了贝蒂离开家和养育自己多年的父母断绝关系,并不是全听母亲的话,而是有自己的主见。他回到家也不是因为依赖父母,而是因为父母理解并支持他的爱好,让他能够活得更自由一些。尽管小说提及到了婆媳关系紧张,但这并非主要原因。假如父母不支持赫伯特放风筝,而贝蒂理解并尊重他的爱好,并和他一起放风筝,他会一直和贝蒂在一起,不想回家过好目前的生活,就像书里他不想再回到贝蒂身边一样。
赫伯特离开家是因为风筝,因为贝蒂认为这是个幼稚的玩意,以至于赫伯特认为自己该离开家不再放风筝了。他回到家也是因为风筝,他真正意识到风筝是他所热爱的。贝蒂并不能理解他的爱好,反而毁掉了风筝,这激怒了他。贝蒂来挽回也不过是为了生活费而没有触及到问题所在,所以她的话没有打动赫伯特。以上是赫伯特角度看待这件事。
以奈德和书中“我”(我不确定是不是毛姆本人)的旁观者角度看,在一个男的为了一个风筝抛弃妻子后离开了稳定的家庭,因为妻子破坏了他的一个风筝,甚至宁愿进监狱也不妥协付生活费给妻子,这显得十分幼稚。如奈德所说,贝蒂确实没做错什么。大多数人能理解的是贝蒂,一个丈夫喜欢风筝多过自己并发脾气毁掉风筝也是很合理的行为。然而,在书里,赫伯特每周六放假去放风筝,并不会过分地投入风筝中,也不会每天放风筝不去上班,因此可以看出这是一项他的兴趣爱好。贝蒂从一开始就在打击他的这个爱好,例如结婚前说放风筝很幼稚,到后来发现他每周六和家人在外面放风筝,直接要赶他走,弄得关系尴尬破裂,她自始至终都没有想过要尊重他的爱好,给他一个周六的时间。毁掉自己珍爱的风筝无异于去践踏他的爱好,她完全激怒了赫伯特,之后她还告上法庭让赫伯特付生活费给她。对赫伯特来说,这是让自己付钱的很不公平的行为。
尽管从法律上来讲,赫伯特不该拒绝支付生活费,但从赫伯特的角度来看,他不想继续给一个不理解和不尊重他的人支付费用。两方都不能说是绝对的对错。小说最后“我”的一段话中“……而那感觉就像是从现实世界的千篇一律和单调乏味中逃离了出来。也许正是为此,以某种朦胧而又混沌的方式,它就代表了一种自由和历险的理想。”我认为这是赫伯特找到了自己真正所热爱的事物并坚持所产生的从乏味重复日子中寻找到生活的乐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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