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英国观念论研究” 公号。
“自我”(self)是哲学中的关键概念之一,但在传统的哲学历史书籍或印象中,似乎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对自我进行了阐述后,哲学家们就直接跃迁到了今天。然而,这种做法虽不完全错误,但却狭隘,忽视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观念论者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这也是本书的主题所在。
对英国观念论者来说,“自我”并不像传统自由主义那样是一个孤立的抽象概念,一种独特的存在,与他人毫不相关。相反,英国观念论者倾向于在社会关系中理解“自我”,把它视为一个生活在具体情境中的存在,在众多社会关系中扮演不同角色,如父母的孩子、朋友的朋友等等。这也是英国观念论对“自我”概念的独特见解。它不仅仅是一种形而上学概念,也是一种社会、政治或道德概念。也许有人会怀疑这种转变如何实现,如何把两个完全不同的面向融合在同一个概念中。威廉·斯威特在本书的第九章 “鲍桑葵的形而上学自我与道德自我” 中以鲍桑葵为例,试图解决从形而上学自我到社会或道德自我的转变。
将“自我”定义在多种社会联系中,本书的两位编者W.J.曼德和Stamatoula Panagakou在导论中提出,这一见解解决了西·季威克在“实践理性二元论”中面临的困境,即如何在利己主义的情况下维持对共同事务或共同体的关注。英国观念论者认为,所谓共同体是有机体,每个部分都与其他部分紧密相连。如果某个部分受到损害,其他部分并不会因此获益,各部分不是零和游戏。相反,由于内在的联系,各部分处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状态,某个部分的损害将直接削弱整个社会的好处,而某个体获得益处也将促进社会的整体利益。关注自我也就是关注他人和共同体,因为自我的发展必然涉及他人和共同体的帮助,并能促进或推动其他个体乃至整体的发展。当然,英国观念论者并不否认社会中的冲突存在,只是提醒我们要从更广泛和更具体的角度思考个体与共同体中其他成员之间的联系,这正是英国观念论追求的“具体普遍化”(concrete universal)。
本书的大部分文章源于2013年8月27日至30日在牛津大学哈里斯曼彻斯特学院举办的英国观念论国际会议(见下面的照片)。两位编辑W.J. Mandel和Stamatoula Panagakou精心挑选了本书的文章,使其呈现出一个总分总的结构。第一章是导论,概述了英国观念论对自我概念的独特阐述及其对目前学界的重要性。第二章探究了英国观念论的先驱:费里尔、格罗特和斯特林等三位作家对自我的探讨。接下来的八篇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三位英国观念论的主要人物:T.H.格林(以及同时代的爱德华·凯尔德)、F.H.布拉德利和伯纳德·鲍桑葵,对“自我”这一概念的论述。第十一至十三章讨论了较为边缘的柯林伍德和麦克塔加特的理论。最后两个章节由W.J.曼德和莱斯利·阿莫尔收尾,再次概括地探讨了英国观念论对这一话题的意义。总的来说,本书不仅帮助一般读者了解英国观念论的总体印象,还试图在多个角度上剖析几位核心人物,以完整地呈现这些重要思想家的不同方面,满足专业读者的研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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