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从幼年失去父母,被迫与伯父、伯母生活,并天生右脚残疾。在学校遭受霸凌后,性格变得孤僻。某天,菲利普爱上了读书,并从中获得一定成就。逐渐地,他明白了他从小信仰的宗教对他毫无意义,或许是因为他的祈祷并没有使他的腿好起来。他放弃了在哈佛神学进修的机会,前往德国学习语言,并在此期间结识了许多有趣的人。其中,一对私奔男女对他的爱情观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并结识了良友。后来,菲利普回到英国为了生计,在一家会计事务所当学徒。但只待了两个月,他就已对一切感到厌倦——他讨厌拍马屁和索然无味的工作,遂决定放弃学徒计划前往巴黎学习绘画,并在那里认识了范妮。范妮是一个特别的女子,虽然没有绘画天赋但始终坚持不懈。她性格孤僻,话尖口利,举止不合群,最终穷困潦倒并自杀结束了一生。对于菲利普来说,范妮的死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加之他认识到自己的绘画天赋永远只能是二流,他放弃了绘画专业并返回伦敦学习医学。在此期间,他结识了女招待米尔德丽德,并被情欲所控制,不停地讨好她,送礼接送看戏,以至于糟蹋父母留给他的遗产,企图使她成为他的情妇。但他发现,米尔德丽德毫无魅力,很俗不可耐。当他的朋友向他提出米没有忠贞可言的指控时,他竟然还为她们安排会面,并为此支付了费用。长时间徘徊在放弃米尔德和讨好她之间,徘徊在悔恨和情欲之间。最终,当米尔德被一个男人骗並和他的朋友在一起时,菲利普被迫离开了她。后来,他偶遇米尔德丽德,发现她已沦落为风尘女子。菲利普继承了伯父的遗产,继续学习医学并最终拿到了毕业证。他在乡下行医的经历使他更加坚定了自由思想,他想看到更大的世界。最后,在邻家妹妹处,他找到了他的归宿。
下面进行吐槽,本篇翻译有些懒散,不时出现不合适的成语,让人很生气。看起来像是翻译机器人偷懒的结果。接下来说菲利普,他难辞其咎。他在巴黎的做派让人不喜欢,尽管可以归结为年轻稚气,但他本质上是让人生厌的。范妮死亡的描写,虽然只是毛姆推动菲利普走向的一个工具,但与此同时,毛姆刻意塑造女招待米尔德丽德的放荡和菲利普的下贱深深激怒了读者。如果没有他父母的财产支持,他大概会变成哈佛巴黎落魄记里的一个乞丐。长时间的兜兜转转之后,菲利普最终有了一个好结局,但大部分读者并不是很想看到他有个圆满的结局。 人生的缰绳是众所周知的,但在我看来,这本书的闪光点寥寥无几。毛姆在反思情欲、追逐艺术以及思考人生意义方面有时候会突然开窍,并有所表现,但这些思考都只是浅尝辄止的表面现象。毛姆在文字运用上确实炉火纯青,但在思想深度上,他确实只能算是二流的最顶尖者。 精华句:像一条狗般趴在床上的菲利普,心里想着:这种永无休止的心灵痛楚,我要怎么忍受得住。情欲把他身上所有的尊严都磨光了。人生世事无不如云烟,情欲早晚会烟消云散;如果为此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年华,放弃生活中所有的乐趣,错过人生中的各种宝贵机会,最后只有成为一个二流画家,这一切值得吗?他就像一只野兽,生活毫无意义,或者说根本没有目的。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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