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由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全书分为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共130篇,字数约52万余。它记载了从黄帝开始到汉武帝太初四年(公元前101年)约3000年间的历史。在我国的“二十五史”之中,它排名首位。最初,它的名字叫作《太史公书》,直到三国时期才被正式称为《史记》。
然而,在汉魏时期,司马迁的《史记》是属于禁书的。官民都不得自由阅读,即使是王公贵族也没有权利。此外,也有10篇章节,如《孝景本纪》和《孝武本纪》,被删除了,其他篇章也多有篡改。这就导致,如今的《史记》版本与司马迁的原稿相比有很大的不同。
明帝、曹睿等君主曾经痛批司马迁诽谤汉武帝。比如班固,在他的著作《典引》里称,东汉明帝曾在永平十七年的某一天在云龙门召见了他们听取意见,他们注意到司马迁引述贾谊的话:“假设子婴有中人之才,则秦的社稷还可以保住。”就认为这番话很有问题。
不过,《史记》被认为是中国传记文学的典范,具有非常高的文学审美价值。它善于论述历史事件的顺序和逻辑,言辞明晰而不炫耀,简练而不陈腐,非常朴实自然。刘向等人认为,《史记》“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被誉为“史学双璧”之一,与《资治通鉴》并称。鲁迅称赞它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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