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书,很奇怪,你年轻的时候就知道它,也经常听身边的朋友提起并且推荐,但你迟迟没有读,甚至一度它已经在你的书架上,仍旧没有翻阅。就像有些朋友,一直耳闻,偶尔也插肩,却始终未曾结交,直到某一天,在那短暂的时间,你们交谈,终成莫逆。
直到十几年后,在一个夜里你偶然翻开,四个小时,读完了,两口气。其实是第一晚读了开篇,不太喜欢,叙述方式有生硬的西方小说的模仿痕迹。讲述一个故事,却时不时蹦出书面化的语言,这些文字单独看可以说是深刻,但在一个故事里,就有点磕牙。
《活着》于我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相对书,反倒更熟悉它的创作者。无论是纪录片《一直游到海水变蓝》,网上很火的如何从牙医到小说家的段子,还是综艺《岛屿上的作家》。余华总是有趣的,侃侃而谈的,平易近人的。
我第一次读余华,可能和很多人一样,是高中的时候,读他的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这篇文章收入在高中选读课文里。虽然文章发表时间是87年,可能同处十七八的年纪,更有共鸣。
此后,步入大学,开启了正式的阅读,却迟迟没有读其他小说,不管成名已久的《许三观卖血记》,还那会刚出版的《兄弟》,或许那会被西方文学吸引,对当代作品兴趣不大,在尝试看了几位西北作家的小说后,都不太提得起兴趣,也就这样错过了。(比起《平凡的世界》,路遥的中篇《早晨从中午开始》更让我读得下去,迫于名气和身处西安的主场,虽然也翻完了大部头,但对叙述方式和文笔着实不感兴趣。其他贾平凹、陈忠实等,也是翻了开篇就没读下去了。)
《活着》是一本很好读的小说,畅销这么多年有它的原因。故事也简单,人物集中,叙述线也没变,叙述技巧都用在了第一人称,其他对读者都很友好。
一开始对开头的结构不太喜欢,套了一个收集故事人的,后面转回来,还是富贵以我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故事,故事人的角色就是工具人。当然,聊这些,买椟还珠了。
如果你从小在农村生活,你对富贵这样的人物想必不陌生,每个村子都有富贵这样的老人。富贵,就是我小时候村里的那些老人。皮肤黝黑,干瘦,只有骨头,年轻时的那点腱子肉,最后还是还给了土地。就像那地里的肥,是他们一辈子的血汗堆起来的。驼着背,走路颤颤巍巍,你在村子里的每个路口都能遇上他。却耐力十足,打牌的时候,抓着一副牌就像鸟爪抓住树枝,一坐可以一个下午,任由儿媳妇怎么叫也不回。
有时候我们通过小说理解生活,有时候我们通过生活读懂小说,像我这样笨拙的人,有时候需要两者印证。通过《活着》,仿佛更理解了那个时代,那片土地和那一辈人。
摘抄一些喜欢的片段:
「为何我当初的写作突然从第三人称的角度转化为第一人称现在,当写作《活着》的经历成为过去,当我可以回首往事了我宁愿十分现实地将此理解为一种人生态度的选择,而不愿去确认所谓命运的神秘借口。为什么因为我得到了一个最为朴素的答案。《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都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了幸福和欢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自己的子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婚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我在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有时候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自己写下的作品,有时候也同样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活着》里的福贵就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活着”两个字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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