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直对能够感应自然万物、与自然共生的族群感到无比佩羡。也许只有与自然如此密切的关系的族群,才能更能感受万物有灵,不知道现代社会是否还有人存在这种灵性。鄂温克族的麋鹿、达西的猎鹰、山间的风、金色的河流……连希楞柱的一团火都绵延着三代人的记忆,与这一切相伴的鄂温克族人的生活是饱满的,因他们自然这一切都紧密的相连。虽然居无定所,但我却觉得他们内心是扎实的,不似将一切视作客体,只是生存载体的“城里人”。
2.书写了一个民族的历史,死亡是这个民族最常见的事情,但奇怪的是,死亡并不会带给这个族群最深层的恐惧——他们不会觉得自己的族群面临着毁灭的危险。就像每个春天如约而至,死亡也伴随着新生命的诞生,种族的繁衍、换代,似乎也只是天地最自然不过的一笔。看到最后鄂温克族从寄居天地到迁移到“城市”,才发现,一个种族文明的失落所引发的担忧,远甚于族群毁灭危机所带来的。
3.“我”不愿将鄂温克族的故事告诉外人,但随着子孙后代搬离山上,留守在原地的可能只有一个又一个如“我”一般垂垂老矣的人,或是如安草儿一般痴傻的人。西班想为鄂温克语创作属于自己的文字,可惜的是,也许还等不到创造出属于这个族群自己的文字,这些记忆、经验、故事就会隐没在历史之中。书的最后,劝导“我”离开山上的书记说,一个放下了猎枪的民族,才是一个文明的民族,一个有前途和出路的民族。但是以打猎为生的、以这一生存方式塑造了自己文化的民族放下了自己的猎枪,这样的文明是站在何标准上确立的呢最终鄂温克的故事在文本外又以汉语记录下来,似乎也成了一番最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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