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世纪前人们还不怎么理解进化论,所以精神分析学虽然很努力提出了一套理论来解释人的行为却很难自圆其说,终于导致整个学派分崩离析。那时候思想者们还在尝试从日常经验中寻找线索,如埃里希·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把爱情看作是人为了克服孤独的努力;现在我们开始回归到表象背后的原理,所以RobertL.Leahy在TheJealousyLove中就直截了当地把爱情看作是一种促进繁殖的机制,这就是人类认知上的进步。
最初,人类对自己有着浪漫幻想,西方文明的源头希伯来与希腊人都把自己或多或少看作神的孩子,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当达尔文提出进化论后,有些好心人不愿接受人类也不过是一个与禽兽同源的物种,同样是进行生存(与繁殖)竞争的自然设定。务实的人见风使舵,开始构思以优胜劣汰作为宗旨来构造社会制度与规范。前者情感上的软弱使得他们宁愿在盗铃的时候捂住耳朵,后者宁愿把自己降低到兽的水准而毫无追求。
由于不了解人类的起源,所以人们长久争论人性善恶的问题。如果人本性为善,或以善为追求,除了会犯错以外,自然是无可指责;如果人本性为恶,或以恶为目标,所作所为如果没有伤害别人那也是意外。有些人搞不明白为何人类会像现在这样,一时天使、一时魔鬼,自然是没有理解“进化利益”存在复杂的计算。
就像是说,你饿了,看别人手里拿一包子,你抢过来吃掉,眼前需求得到满足;你上茅房,就一个茅坑,别人蹲那儿了,你把他揪起来,然后自己蹲那儿,也是一时赚到,但是随后被警察叔叔抓、罚、赔偿,信誉留下污点,都会让你得不偿失。正如有些人所说,大自然或进化比人聪明,至少比那些不能理解人为何有时善有时恶的人聪明。
父母对孩子的牺牲奉献,邻里甚至陌生人之间的互助,对个人来说或小节上看都有所亏,但是从基因或全局来看颇有所得——柏拉图认为真理在高处,只有轻盈的灵魂飞升到一定高度才能瞥见,就是在说真理不是路边的花朵阿猫阿狗都能随意采摘,不提文盲,博学多才的笨蛋——有时候你会遇到一些人侃侃而谈然却毫无可取之处——也没有机会一睹芳容。有些左派提倡结局上的平等,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也不合理。
我常引用D.Dennett的说法,把我们的存在称之为一种生命算法的实现,它对应一种循环或者复制,即人一代代地出生、死去。每个人只是整个周期的一部分,存在的目的或说指向的目标是成功实现这种复制、循环或说周期,所以人大体上可以看作是天生的“手段”而非目的,而且对每个生物体来说,自己、她人和世界都是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
康德说要把人看作目的而不是手段,这是反自然的。有些人一听到反自然就觉得大事不好,不能说没有道理,比如自然要我们吃面包而不是石头、白天活动晚上睡觉,反过来对人的健康就有害,显然这是一种生存本能,只是求活下去而不是在价值上有所追求。这是主动活成了马尔库塞所说的单向度的人。有人跟康德一样误以为生命本身就有价值,那么希特勒、开膛手杰克的生命有什么价值?
不能说希特勒的生命对他自己来说有价值,除非你能给出理由。只有当希特勒的生命为他所用,它对他来说才有价值与意义。广义上,只要设定一个目的,就会产生“价值”。假如有一个超级人工智能,要最大量地生产曲别针,那么只要有助于实现这个目标,就是有价值的,比如砸掉你家的锅。我们是一种“生命形式”,所以对我们来说,首要的价值是“伦理价值”。
假设一个没有感受和自由意志的个体,比如机器人,活着只是为了恒河沙粒有多少,她的存在就是无意义的“虚无”。萨特以为存在先于本质,不谈历史意义和社会作用,这是错的,存在只是一个壳,一个瓶子、椟,“本质”或说essence赋予了它价值与意义。希特勒活着为了种族清洗,也算是有“用”,但是在伦理上它是在作恶,是犯罪,是负向价值。
这就是我们存在的真相:活着本身无意义,就是一种自然过程,就像花开花落、四季更替,但是由于我所谓的“主观性”的出现,伦理价值维度随之产生,然后各种无意义的自然进程也就由于对“主观性”产生影响而有了价值属性。我们身上的本能、冲动、欲望、感受也是如此,有些是有利于追求价值与意义的,比如爱、美感、共情心,可以加以利用,有些则有害,比如嫉妒,需要摒弃。
站在进化的角度我们就能理解人为何会爱,在爱中为何会嫉妒。弗洛姆把爱情的独占性解释为来自于一个人似乎是为了克服孤独和恐惧,要把自己同另一个人融为一体,“通过把自己扩展为两个人来解决分离”。说得很花哨,但是却不太正确。如我经常所说,正确先于花哨,与阿德勒和荣格等人类似,弗洛姆也有想当然的毛病,把科学研究搞得像艺术创作,出错在所难免。
如HelenFisher所说,爱实际上是一种纽带,把两个人联系在一起,共同生育后代。这就能解释为何人有4年或不到4年之痒。由于男人不能确定女人所生孩子是否是自己亲生,所以存在一种男性的处女情结——反之则不然——以及男人对女人出轨的严加预防,而女人对男人出轨则更容易原谅。
女人对男人出轨的忍耐程度并不因此更低,不仅是因为男人在本能上倾向于不同于女性的“短期择偶策略”——尽可能多散播自己的种子,所以相比而言男人更“花心”而女性更忠诚——而且男性对女性至少在过去非常重要,女性怀孕、哺乳孩子都是沉重的负担,至少在过去人类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没有男性的经济支持很难成功。
所以在男女身上都能观察到在动物、鸟类身上同样存在的“mateguarding”的现象。我们经常听闻或见到,在男性出轨的问题上,女性“正房”会去殴打“插足者”,脱小三儿衣服羞辱她,正是因为要守住自己的配偶不被夺走。问题是,如果是男人爱上别人,跟自己已经没有感情,或者男人人品有问题,维持这种婚姻又有何必要呢?
旧时代女性在经济上需要男性,不得不通过找到一个好丈夫来解决生存问题,不是说对男人的容忍度本来就高,而是不得已。以后这种局面会有所改变,现代社会给了女性以经济独立的机会,除了在那些愚昧落后的文化中“劝和不劝离”在制度上对女性进行阻碍,她们可以依自己的心意想离就离,尤其是发现自己看错了男人或上了某些男人的当的时候。
如Leahy所说,“嫉妒”不仅有助于让人看住自己的配偶、维护关系,减少自己受对方的性或情感欺骗的可能,它还会引发一种臭名昭著的破坏性态度或行为: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毕竟竞争还有对相对优势的争夺,所以人们在谈及幸福时常提到一种比较心理,你工资很高但周围人都比你高你就不幸福,他房子不大但是在邻里已经是最大他走路都带风。进化带来了这种破坏性态度与行为,在道德上当然不可取。
在我看来,爱就是让对方幸福。我所说的幸福,就是开心,不是一些家长对孩子口中那种“我是为了你将来的幸福”、“你应该感到幸福”的那种幸福。开心是最低标准,更复杂的标准是“滋养对方的灵魂”——我们生来是生物自动机,追求价值与意义的过程,就像一颗种子发芽、成长、含苞、盛放的过程,所以“开心”之外,还有这种园丁式的辅助对方孕育的过程。当然,如AlisonGopnik所说,最初扮演这个角色的是父母。
“嫉妒”是动物本能的发作,是自私心理的作祟。所以说,“嫉妒”是需要克服、超越的动物性的情感。虽然自然选择要我“独占”我的爱人,我是拒绝的。我只听从真理,不听从任何人,神也不行。在我看来,你爱一个人,是要她开心,她开心你就开心,她不开心你就不开心,这才是弗洛姆所说的把我“等同”与对方的真谛——而且是单方面的,我把她的一切都等同于我,但是不把我的一切都等同于她,比如说我把我的开心给她,不开心留给自己。
现实很难有这么轻巧和浪漫,或许没有人能做这么好。正如紫霞所说,这是一个理想,是我的理想。你可能记得,我谈过我小时候是焦虑矛盾型依恋模式,长大后也长久为之困扰,但后来渐渐就有所改观,慢慢能放下自我——有时候我称之为不要自我,放弃自我,放弃了自我就没了自尊,不会感觉被别人的冷淡、否定、咒骂伤到,没了自我,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自私”,因为不在乎自己;放弃自我不是不把自己当人,反而是把自己与别人一视同仁:进化来的感受被理性的原则、目标所取代。
我们当然不能懵懂地活,而是有所追求,这种追求就是由原则和目标所确定的价值与意义。所以我常说,不要做真实的自己,每天都努力,做更好的自己。每个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先天基因、儿时环境,所以我们被塑造成什么都有可能;好在即使是成年之后,还有改变自己的可能,这是我在自己身上的发现,所以我常说人应该而且能够在成年之后再一次成长,无论是在情感上还是在人之上,如苏格拉底所说要检视自己的人生,总之不该浑噩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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